《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司法实践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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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加明.《刑法修正案(八)》中“扒窃”的司法实践认定[J].中国检察官,2011(14):2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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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加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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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200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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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案例启示:扒窃行为不但侵害公民财产权,也危害公众的安全感,并且取证难、不易查处,因此《刑法修正案(八)》将其单独作为盗窃的一种,入罪没有情节和数额限制。是否构成扒窃往往涉及罪与非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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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修正案 司法实践 公民财产权 罪与非罪 安全感 取证 查处 盗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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