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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什么不强制执行
作者姓名:潘文莉
作者单位: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卫生防疫站
摘    要:一、案例经过:1993年11月20日,宁波市海曙区卫生防疫站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区政府门口开设的一家理发美容店,既无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又无健康证,擅自营业数日、防疫站接到举报后于11月22日派监督员和检查员各一名前往调查核实。经查实区政府为方便机关公务人员,将大门口一间约16平方米的房间办成理发美容店,承包给张某,区政府公务人员每人每月发理发票一张,凭票理发,同时也对外营业。我站

关 键 词:理发美容店  卫生防疫站  健康证  检查员  卫生许可证  公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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