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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论毒品犯罪累犯
作者姓名:
杨新京
张继政
作者单位:
国家检察官学院(杨新京),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张继政)
摘 要:
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笔者认为,这是刑法在总则之外又在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且仅见于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节毒品犯罪之中,因此,刑法分则中规定的特别累犯实际上就是毒品犯罪累犯。
关 键 词:
刑法分则
毒品犯罪
累犯
从重处罚
贩卖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规定
走私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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