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一把手不要自己做出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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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明.乡镇一把手不要自己做出纳[J].中国监察,2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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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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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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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一些乡镇的一把手常常手中掌握着数万元甚至于十几万元的公款,由自己支配。这部分资金完全脱离乡镇财务的监督,就是乡镇的副手一般也不知情。往往在数年后或一把手离任时,由一把手拿出各种拼凑的单据一次性抵顶现金或冲帐了事。 乡镇一把手手中的现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向外单位借的款;二是乡镇变卖固定资产收入;三是一部分收回来的外债。 其开支范围十分繁杂。从乡镇办公的日常开支,到招待费、修车费,从乡镇基建到对外送礼等等,少则几十元钱,多则数千或上万元,林林总总,应有尽有。而这些款的支出有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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