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的“挂牌保护”不宜提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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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峰 付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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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枣阳市纪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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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是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为防止一些权力部门向企业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它对遏制“三乱”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做法也有些副作用,于是,一些企业提出“挂牌保护”不宜提倡。理由有三: 一是对少数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违背了公平竞争的规则。挂牌保护的重点企业自身条件一般都比不挂牌的要好,挂牌后各种负担比之其它企业又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使企业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 二是只对少数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导致其他绝大部分企业认为这是“厚此薄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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