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长的“权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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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光林.公安局长的“权术”[J].共产党人,2008(20):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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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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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曾先后在安徽明光、凤阳两地任公安局长,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的张家旺,11月28日在安徽省天长市法院受审,并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72.47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202.9万余元。那么,张家旺怎样聚敛这么多财富的呢?不妨让我们来看看他的真实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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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局长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权术 有期徒刑 检察机关 安徽省 天长市 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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