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出现于八十年代中期的农民进城务工的浪潮,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从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迈进的必然产物,然而现今由于多方面原因,城市农民工整体处境堪优。从立法局面看,宪法确立的公民权利平等原则尚未通过身体制度而得到落实,从执法局面看,行政执法站软和司法救济不力也为其维权设置了障碍,因此要使农民工摆脱当下困境,需构建立体多层次的法律保护体系,并有针对性制定倾斜保护政策,加强农民工群体与政府部门的互动,建立沟通渠道,使他们的利益要求通过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将其权利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通,探求切实可行的保护途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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