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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婚礼未登记,离婚”后是否需要退回彩礼?
摘 要:
我是一个农村姑娘,两年前和男友举办了婚礼。现在我们的感情已经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可是,我们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我俩不具有婚姻关系,因为从未进行婚姻登记。我俩分手没几天,男方的父母来到我家,要求退回当年给我的10万元彩礼。两家人为此激烈争吵,我的父亲还因此气得心脏病复发住进医院。我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种情况,我家需要退还彩礼吗?男方是不是应该承担我父亲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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