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6年到来了。在新一年里,民侨外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立法、监督、外事三大块。首先是关于两部地方性法规的审议工作。一部是《河南省旅游行业管理条例》。我省旅游资源丰富,且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已初具规模。但在发展中,也暴露了景区建设和行业管理上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从而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旅游业的发展,亟须通过立法给以规范。另一部是《河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为了保护台胞的积极性,维护其合法权益,1994年3月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已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法》。从我省的情况看,也急需出台自己的具体实施办法。为此,我委拟于1996年完成这一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和初审工作,并提请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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