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及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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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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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法学院,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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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通肇事罪属于行政犯或法定犯,即须先存在交通肇事的行政违法,才能再进一步确定此种行为是否存着追究犯罪的可能。交通肇事罪双重违法的特点,决定了我们必须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严格区分两部法律在法律术语、责任内涵上的不同意义,从而正确认定刑事责任。一、逃逸的类型逃逸,从汉语语义上讲有逃跑之意。交通事故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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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 行为人 逃逸行为 因逃逸致人死亡 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 被害人 先行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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