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领导行骗 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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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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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冒充省级领导行骗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朱某、高某、袁某三年半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江苏省南通市的李某、朱某、高某、袁某4人,苦于生意难做,便干起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钱的勾当。他们先后办理了两张假身份证,并到银行办理了存折和金穗卡,还利用查询台查出了相关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号码。一切准备就绪后,4人就着手开始行骗。2004年3月15日,李某打电话找到浙江省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何局长,自称是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副局长,准备以每只300元价格出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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