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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选检察官,增了透明伤了公正?
摘    要:北京检察院实行“选审制”申诉人可自选检察官 近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开始实行检察官“选审制”。为配合“选审制”,该院还推出了”公示制”,将申诉案件的承办检察官个人情况,收案和立案时间、申诉须知等当事人关心的情况都在展板和网站上公开发布,充分实现检务公开,让司法更加透明化。据民行处处长郝明介绍,“选审制”就是由申诉人本人选择主诉检察官办理自己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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