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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
摘    要:<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6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合资保险公司、独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第二款修改为:"外国保

关 键 词:外资保险公司  保监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业务  外国保险公司  合资保险公司  管理条例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分公司  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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