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宁政办发[2013]8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关于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及住房补贴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6月5日关于落实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及住房补贴的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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