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若干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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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修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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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青浦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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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运用督促程序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及时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由于督促程序是新的程序,制定的条款简略、原则,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所以,审判人员在支付令申请的受理,支付令文书的格式、送达、对债务人异议的处理等问题上认识不一,作法不同。笔者根据本院53件支付令的司法实践对适用督促程序的有关问题谈一些不成熟的见解。一、督促程序是非讼程序还是诉讼程序有的同志认为,督促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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