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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相对不起诉人员重新故意犯罪应从重处罚
作者姓名:
来红江
作者单位:
江苏东台
摘 要:
刑诉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是相对不起诉。这种不起诉的法律后果是:不在法律上给犯罪嫌疑人作有罪的结论,不按犯罪处理,不计前科。但是,即便如此,笔者认为,对相对不起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又重新犯罪的人员,仍应予以从重处罚。之所以提出这一观点,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关 键 词:
相对不起诉
从重处罚
重新犯罪
不起诉决定
处刑
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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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规定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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