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重视对公安院校学生进行职业警官气质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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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海江.应当重视对公安院校学生进行职业警官气质的培养[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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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海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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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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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安院校是培养和造就公安职业警官的摇篮,是煅造公安指挥人才的熔炉,我们培养的人是否具备或初步具备职业警官的气质,委实关系到能否达成培养目标的大问题,因此不可以掉以轻心。经考查,目前公安院校的某些毕业生之所以不很受欢迎,有的既不完全是思想问题,也不完全是能力问题,而是缺乏公安警官应有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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