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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重视对公安院校学生进行职业警官气质的培养
引用本文:于海江.应当重视对公安院校学生进行职业警官气质的培养[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1).
作者姓名:于海江
作者单位: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公安院校是培养和造就公安职业警官的摇篮,是煅造公安指挥人才的熔炉,我们培养的人是否具备或初步具备职业警官的气质,委实关系到能否达成培养目标的大问题,因此不可以掉以轻心。经考查,目前公安院校的某些毕业生之所以不很受欢迎,有的既不完全是思想问题,也不完全是能力问题,而是缺乏公安警官应有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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