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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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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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3]1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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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见义勇为 权益保护 实施意见 人员 政府办公厅 辽宁省 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 保护工作 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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