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职业互动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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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明娅.律师与法官、检察官职业互动机制研究[J].中国律师,2007(3):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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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明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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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照耀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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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加入WTO为标志,中国已逐渐融入了世界经济循环体系的今天,基于公平、公正的理念,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有序进行的法律职业的作用日益彰显。依据法律职业社会角色的不同分属不同行业的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知.而以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为主体构成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也逐渐具备了形成的条件。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迫切需要构建一种有效的运作机制以整合各个法律职业的工作者的智慧和能力,充分发挥整体的力量推动我国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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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共同体 检察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法官 律师 依法治国方略 法治化进程 改革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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