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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生产(制剂配制)单位贵细药材、特殊药品监督投料暂行规定
摘    要:<正>鄂食药监文〔2009〕50号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包括制剂配制,下同)单位的投料行为,防止药品生产单位对贵细药材、特殊药品等不投料、少投料或投放替代品、劣质品及其他混淆品的现象发生,保证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我省药品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药品监督  混淆品  食药监  药材管理  暂行规定  现场监督  医疗机构制剂室  生产批量  检验报告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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