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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计算玩忽职守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作者姓名:郭学智
摘    要: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玩忽职守罪必须在客观上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有无重大损失,是构成本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所谓重大损失,依照有关规定,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人身伤亡;二是直接经济损失;三是造成恶劣影响等。由此可见,直接经济损失是构成玩忽职守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又是认定玩忽职守罪的主要依据。在此意义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是否妥当,就成了认定玩忽职守案件性质和情节的关键一环。从办理的多数玩忽职守案件看,计算直接经济损失比较简单容易,且少有争议。但是,有相当一部分案件是发生在签定购销、借款等经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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