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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特殊身份人员能否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引用本文:杨兴培,何萍.非特殊身份人员能否构成贪污罪的共犯[J].法学,2001(12).
作者姓名:杨兴培  何萍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杨兴培),华东政法学院(何萍)
摘    要: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资格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反映,这一特殊身份表明依照这一身份条件可以取得特殊的权利,同时也负有因这一身份条件而产生的特殊义务。非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权利,也就不能担负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承受的特殊义务。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共同的贪污犯罪。

关 键 词:共同犯罪  贪污罪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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