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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否需要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罪”
引用本文:陈玉和.刑法是否需要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罪”[J].法制与社会,2009(27).
作者姓名:陈玉和
作者单位: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摘    要:近期酒后驾车肇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建议修改刑法,增加新罪名。文章结合成都孙伟铭案,指出现行刑法规定已经起到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肇事行为的规范比较完善,刑法不需要增加与交通肇事相关的新罪名。

关 键 词:酒后驾车  量刑  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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