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否需要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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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玉和.刑法是否需要增加“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罪”[J].法制与社会,20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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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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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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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酒后驾车肇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建议修改刑法,增加新罪名。文章结合成都孙伟铭案,指出现行刑法规定已经起到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交通肇事行为的规范比较完善,刑法不需要增加与交通肇事相关的新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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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酒后驾车 量刑 新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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