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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没收财产”
作者姓名:刘玉光
作者单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最近几年来,从我省来看,对没收财产的刑罚的适用逐步减少,有的地方甚至完全没有适用。 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审判人员务不熟悉,对没收财产的作用和范围还不清楚,甚至有个别审判人员认为只能没收犯罪分子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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