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法律问题及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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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乔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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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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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已十余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以及医疗制度的不断改革,该《办法》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为了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利,健全医疗事故领域的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针对《办法》中的某些不完善之处略抒管见,以期抛砖引玉,促进新法的尽早出台。 一、医疗事故概念的缺陷 《办法》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这一概念的弊端,一是将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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