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和劳模集体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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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沪府发[2007]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了表彰在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经单位推荐、民主评选,市政府决定,授予韩明明等796名同志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动模范称号,授予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荣威750开发项目组等350个班组(车间)2004—2006年度上海市劳模集体称号(具体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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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表彰 劳动 模范 集体 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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