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国有产权“阳光交易”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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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金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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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当代广西》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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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流失是一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有产权转让的不规范操作。《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其目的就是要把国有产权交易置于“阳光”之下,保证产权转让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2004年12月24日,自治区国资委指定南宁产权交易中心为我区首家从事国有产权交易的合法机构,这意味我区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有了一个全区性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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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宁产权交易中心 张世华 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企业 企业产权 国有产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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