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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
引用本文:徐伟功. 加拿大不方便法院原则的实践[J].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2, 0(4): 46-50. DOI: 10.3969/j.issn.1672-9285.2002.04.013
作者姓名:徐伟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不方便法院原则主要是英美国普通法拒绝管辖权的一项重要原则.加拿大的不方便法院原则与英国一样,都采取了"更适当法院"的标准.但目前加拿大的实践表明,加拿大倾向严格限制使用这一标准,法院更少愿意以不方便法院为理由拒绝诉讼.

关 键 词:不方便法院原则  加拿大  管辖权

Practice of Forum Non Conveniens Doctrine in Canad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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