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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监狱史的发展与惩罚功能
作者姓名:潘泗岱
作者单位:河北省法学会
摘    要:自从人类运用法律武器同犯罪作斗争起,监狱便伴随着刑罚的出现而产生了.夏朝称狱官为大理;商、周两朝称司寇,而且有司園、掌囚等专职狱官,在职责上有明确分工.司寇兼理狱政,司園管理监狱.掌囚管理犯人.春秋时期的狱官,沿袭周制而称司寇,鲁、宋、晋、齐、郑、魏等诸侯国皆有设置;而楚、唐等诸侯国不称司寇,而称司败.如《左传·文公十年》:“子西曰:‘臣归死于司败.’”此外还设有尉氏的官职.《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传将归死于尉氏”.司寇、司败、尉氏均为春秋时期兼管监狱的司法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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