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行政不作为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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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万林 刘德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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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市300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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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不作为是指负有法定作为义务的行政机关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即不行使行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的违法不作为可以出现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救济等各个环节中,一般表现为明确拒绝作为和故意拖延作为两种形式。(一)行政监督救济过程中的不作为,主要表现为在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时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长时间不进行审理,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或者是被确定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拒绝、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等等。行政监督救济程序是相对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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