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法律观与行政立法模式的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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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正昌.论以人为本法律观与行政立法模式的创新[J].法制与社会,2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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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正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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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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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人为本法律观是一种关注民生、立足人权保障的科学发展观。它不仅是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也是行政立法应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以人为本,必然要求行政立法对人的存在予以重视,对人的价值予以关注,对人的权利予以保护,对人的命运予以关怀,保障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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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 行政立法 权利保障 司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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