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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应注重“五个环节”
作者姓名:姜福坤
作者单位:省人大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摘    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监督法确定的一种基本的、主要的监督形式。为规范这种监督形式,监督法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对象、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要运用好这一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必须按照监督法规定的程序,

关 键 词:专项  审议  人大常委会  监督法规  “一府两院”  监督形式  监督力度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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