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办发[2006]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三十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切实解决中央在京党和国家机关(含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系统,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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