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专项治黑"具有权威性、阶段性、社会动员性的特点。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专项治黑"可以增强政治合法性、契合行政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弥补常规治理失灵,三者构成"专项治黑"的行动逻辑。囿于治理资源不充足、治理工具单一等特征,"专项治黑"成为现阶段的理性与必然选择。"专项治黑"具有行政成本高昂、治理内卷化、不利于常态机制形成、实施过程不够规范等弊端,这与实现常态治理的治理现代化目标存在抵牾。"专项治黑"的行动模式短期内不会消失,但应朝着常态治理的方向进行转变。其现代化转型应以强化法理型政治权威为核心,增强制度供给和制度创新能力为基础,建立"一主多元"的协作共治机制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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