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法律形式及其变迁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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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兴东. 宋朝法律形式及其变迁问题研究[J]. 北方法学, 2016, 0(1): 107-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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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兴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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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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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宋朝的法律形式构成较为复杂,在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变迁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宋朝法律形式可以分为律、疏议、刑统、敕、令、格、式、申明、断例、指挥和看详等。根据法律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刑事类、非刑事类和混和类三种,其中刑事类法律形式有律、疏议、刑统、敕和断例;非刑事类法律形式有令、格和式;混和型有申明、指挥和看详。申明中有两类属于刑事类,即申明刑统和随敕申明。根据在国家法律适用中的效力等级和作用,宋朝法律形式可以分为:基本法律渊源、一般法律渊源和补充法律渊源,其中基本法律渊源有律、疏议和刑统;一般法律渊源有敕、令、格和式;补充法律渊源是申明、断例、指挥和看详。宋朝法律形式的基本特点是繁多而有分工。宋朝法律形式的繁杂导致中后期事类立法的兴起,最终促使中国古代法律形式转向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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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形式 宋朝 法律渊源 事类立法 |
Research on Forms of Law in Song Dynasty and Its Evolu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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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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