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小时的耳闻目睹决定人的观念 |
| |
引用本文: | 李玫瑾.幼小时的耳闻目睹决定人的观念[J].法律与生活,2012(7):53-53. |
| |
作者姓名: | 李玫瑾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 |
摘 要: | 我们经常会发现,作为成年人,在同一事情上的做法却大相径庭,如出租司机,有的在遇到乘客遗忘钱财在车上时,会非常认真地寻找失主或将钱财主动上交给公司;而有的司机则不吭不响,只要没有人回头来找,钱财就归个人所有。有的人洁身自好,凡属不义之财分文不取;相反,有的人则不仅敢拿不义之财,甚至主动创造机会。
|
关 键 词: | 人的观念 个人所有 成年人 钱财 司机 出租 公司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