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验:律师坐堂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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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慧.江苏经验:律师坐堂解纠纷[J].中国律师,2010(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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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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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中央、江苏省委的统一部署,自去年以来,江苏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活动中,江苏律师将学习实践活动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强化自身建设,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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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苏 律师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会管理创新 纠纷 经验 主题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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