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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角色究竟为何——从“法院中立性”探究中国刑事诉讼领域的若干问题
作者姓名:陈星
作者单位: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
摘    要: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堡垒"。其天职是以符合正义的方式解决各种社会争端和纠纷,使每一个为维护个人权益而诉诸司法的人,都能获得基本的公正对待。法院自身作为司法裁判者的角色,应做到中立,被动,不偏不倚,不仅在实质上,更在形式上给与世人展示一种"看得见的正义"。但纵观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制度,像二审审理范围中的"全面审查",法院院长主动提起再审程序,这些实际违背了法院的"中立性"特征,违背了"不告不理"的被动性原则。本论文以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和我国司法实践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从法院中立性的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若干问题加以阐述。

关 键 词:法院中立性  不告不理  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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