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查评估时限与案件审限冲突的原因及解决——兼谈《社区矫正法》第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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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立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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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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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规定了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但没有明确评估的具体时限,在实践中经常产生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时限和案件审限的冲突。该冲突的实质是公平与效率的冲突,其主要原因是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公检法司工作衔接不顺畅、社会公众参与度低以及调查启动的不确定等。为缓解时限与审限的冲突,需要加强司法所人财物保障;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真正落实审前社会调查相关职责,搭建公、检、法、司大数据共享平台以实现各部门有效衔接配合;加大宣传力度,用大数据技术辅助传统走访问答;确定部分类型应当适用的调查启动模式,对暴力型犯罪、性犯罪、毒品犯罪的犯罪人以及缓刑犯必须进行审前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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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调查评估 案件审限 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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