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案件的执法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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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学永.家庭暴力案件的执法应对[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18(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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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学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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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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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互联网+’时代下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共建共治机制及其风险预判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级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公安刑事执法法治化相关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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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暴力案件的应对是一个系统工程,公安机关是应对家庭暴力案件的重要主体。家庭暴力案件可能是治安案件,也可能是刑事案件。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治安案件包括殴打他人行为、故意伤害行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为、虐待行为等,施暴者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等。公安民警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应当立即制止暴力行为,被害人需要救治的应以救人为先,并及时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为后续的调解和处罚及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对于被害人实施了反击行为的,还要关注其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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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庭暴力 公安执法 治安案件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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