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与解释:明治宪法研究刍议 |
| |
引用本文: | 张东.文本与解释:明治宪法研究刍议[J].日本问题研究,2023(3):60-70. |
| |
作者姓名: | 张东 |
| |
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制宪权视角下象征天皇制与神权天皇制间的断裂与连续研究”(18CSS027); |
| |
摘 要: | 就文本解释来说,文本自身、文本的效果及影响等共同构成解释者的认识对象,解释者难以完全知晓文本的原意。宪法文本同样如此,尤其如明治宪法条文简单,解释时有必要借助条文外因素。明治维新后,一君万民成为日本施政的思想认知基础(根本性政治基础),天皇亲政与“公议”原则被导入明治宪法并逐渐制度化。明治宪法采取天皇主权下的职能性分权,议会参与立法却非立法权主体,预算的非法律性也限制了议会的预算权,但宪法第六十七条为政府与议会的妥协提供了可能。在宪法运行中,元老、内阁统一,统帅权独立等政治惯例补足了宪法条文与实际政治间的乖离,促使宪法解释和政治实态的阶段性变化。研究明治宪法,不能囿于文本,还应考察其产生的语境、政治家行动、法律法规、宪法解释及社会舆论等要素。
|
关 键 词: | 文本解释 明治宪法 权力分立 政治惯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