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与"有为"——浅议道家法律思想与自然主义自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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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盈 练成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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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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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然法思想在西方社会绵亘千年,形成了丰富的内涵和完整的体系,对西方社会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道家以老子、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其思想对于中国的古代法律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道家法律思想和早期自然法对自然的理解都源于对"自然"本身的敬仰和崇拜的自然观,但是它们对自然更深的认识和附加于自然观念中的不同内涵形成的逻辑和造成的影响却走向了两个不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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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子 自然法 无为 有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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