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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是否属于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
作者姓名:小金  
作者单位:[1]不详 [2]《中国监察》顾问组
摘    要:编辑同志:施某是某村主任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镇政府对施某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有文件通知)。2006年,施某以经济合作社社长的身份,与某企业签订了本村土地租用合同,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关 键 词:农村经济合作社  社长  监察对象  监察机关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非农业建设  镇政府  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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