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房产赠与能否撤消
摘    要:【案例】2000年,我的小儿子再三恳求,让我给一套房产他。我给他写了一份赠与书.还到公证机关作了赠与合同的公证。虽然还没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从那以后,房产一直都是由小儿子出租,租金也由小儿子支配。2008年底,我查出有恶性肿瘤。我要求两个儿子分担治疗费。

关 键 词:房产  公证机关  2008年  赠与合同  登记手续  恶性肿瘤  儿子  治疗费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