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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财政厅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吉林省分行关于印发《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吉粮财联2020]12号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银保监分局、农发行分(支)行、有关商业银行、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按市场化方式建立完善粮食信用保证基金工作要求,经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吉林银保监局、省农发行四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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