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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秘書廳關於總理對法制工作指示的通知
摘    要:國務院法制局成立後工作部署和加强法制工作的報告,已經一月十三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總理並作如下指示: 一、對原政務院及其所屬各部門發佈的各項法規,及時進行一次整理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原政務院發佈和批准的各項法規,由國務院法制局有重點地進行整理,各有關部門應酌派適當幹部協助。各部門過去發佈的各項法規,亦應於今年內儘可能各自進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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