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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 为加强对纺织品出口的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向出口经营 者发布纺织品出口预警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商务部是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的管理机关,会同海关总署 负责制定、调整《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并在实施前30天,特殊情 况下不迟于实施前21天以商务部公告等形式对外公布。对列入《纺织 品出口自动许可目录》的纺织品通过《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实施出口 自动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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