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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蓬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山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申请将蓬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鲁政发[2009]10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山东省蓬莱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蓬莱市历史悠久,地位独特,历史遗存丰富,城市传统格局保存较好,城市建设特色突出。

关 键 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山东省人民政府  蓬莱市  批复  国务院  城市建设  历史遗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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