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湖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审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鄂政文[2008]75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二、荆州市是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中游交通枢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荆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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