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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烈士褒扬条例
作者单位:不详
摘    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烈士  褒扬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遗属  优待  抚恤  保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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